一、ERP系统的实施标志着会计工作方式的转变,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。单位负责人或总会计师要亲自组织领导ERP系统工作,主持拟定ERP系统工作规划,协调单位内各部门之间关系,并按照本办法,结合本单位实际,做好人员的分工和职责权限的落实。
二、各级实施ERP系统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电算化岗位。条件允许应设置专职电算化人员或指定或设置机构,负责ERP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。已建立会计电算化信息网络系统的单位要设置专职系统管理员、数据库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。
三、核算系统人员分工
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划分为:会计主管、系统管理员、审核、会计报表、档案管理、复核、制单、系统操作员、出纳、专职会计员。岗位的安排可以采取一人一岗、一人多岗、一岗多人的方式。但是,以上岗位中系统管理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、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操作人员。
四、核算系统人员组成
核算系统由系统管理员、会计电算化操作员、数据审核员和会计档案管理员等组成。
1、系统管理员:负责核算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,组织协调系统的日常运行操作,提出软件修改的意见;发现和解决操作故障,及时纠正数据差错;负责检查和督促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,负责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;负责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检查及故障处理工作,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,负责数据及程序的正确性和适应性的维护。发生不可处理的错误,应及时与销售单位技术人员取得联系,及时解决发生的错误。一般由计算机专业人员负责。
2、会计电算化操作员:负责所分管的财会工作,做好分管的原始凭证的汇集和记帐凭证编制及预处理工作。负责审查输入凭证的预处理,整理输入凭证、编制记帐凭证、进行核算工作。负责系统的操作运行,负责数据登录、打印各种帐表数据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并负责数据正确性的校核,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。同时应做好会计数据的备份。由具有合格证的会计人员负责。
3、审核员:负责对输入凭证的代码及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审核,保证输出帐表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。由不是输入凭证的另一人负责。
4、会计档案管理员:负责存档数据软盘、程序软盘、帐表、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,做好软件、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。作好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。
5、会计主管和出纳员的职责与手工方式下的职责一样,区别在于必须对会计电算化比较了解,并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。
五、ERP系统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
1、会计主管(电算主管)责任制:负责协调ERP系统的总体运行工作。具体职责包括:
(1)负责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定和分配,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每个人员的职责;
(2)组织ERP系统的实施工作,对工作的进度、数据安全负总责;
(3)负责组织ERP系统的普及工作。
(4)研究本单位的需求,组织ERP系统工作向深度、广度发展。
(详细请致电13905311358索取)